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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2n4小说网 > > 罪佳拍档 > 第111章
    梁玺面露尴尬,心说您真会说笑,有些不好意思地道:“呃……要不……还是等沈法医来?”

    “死亡时间,死亡原因,现在就要给我。”祁墨故意用力揽住梁玺的肩膀,凑在他耳边低声道:“你们家沈法医那么厉害,你应该不至于连这个都做不到吧?”

    梁玺咬着后槽牙心道您可真是懂激将法的,我要是做不到不就摆明了要给沈法医丢脸吗!祁队长这是摆明咬定了他给自己丢脸不要紧,给沈法医丢脸就是不行!

    “马上!”梁玺硬挤出一丝丝微笑回应他。

    祁墨一副长辈姿态地拍拍他的肩膀,“加油。”

    “队长,死者的爸爸回来了!”吴辉从外面走进来对祁墨道。

    “他去哪儿了?”祁墨边往外走边问。

    “被派出所的叫去做笔录签字了。”

    吴辉引着祁墨走到院子外,死者李洪达的父亲李文军正佝偻着身子双手紧握在身前站在围墙下。

    虽然刚才派出所民警告诉祁墨李文军今年63岁,但他实际上的样子看起来更像73岁,因为有些许驼背佝偻着身子,黝黑的脸上沟壑纵横,头发也已经白了有七八成。

    李文军身旁还站着两个同样五六十岁的中年男子,派出所民警介绍是他的妹夫,昨晚李文军就是去他们家喝酒,后来喝醉了直接在他们家睡下,早上回到家中才发现儿子被害。

    祁墨学着李文军的样子双手交叉在身前,微微弯腰俯身靠近他道:“您好,我是东垵分局的刑警,您儿子被害的案子由我们接管,一会儿我们的警员会向您问几个问题,您要尽量配合,不要放过任何细节,这样我们才能早日抓到杀害您儿子的凶手。”

    “好,好,好。”李文军忙不迭地点头。

    这时在阳光下黑得敞亮的雷克萨斯开了过来,稳稳地停在距离他们十米外的路边,一身黑色正装的沈雨清打开车门走了下来,与ls500h修长的车身简直堪称绝配。

    虽然现在已经是九月中旬,天气没有那么燥热了,但看沈雨清穿西装打领带,祁墨光看着还是觉得热得慌。

    眼看着他走近,祁墨刚开口问了一句“不热吗?”,下一秒西装外套已经朝他丢了过来,伴随着沈雨清一句轻飘飘的:“热。”

    祁队长下意识地接住沈雨清的西装,拿到手上才发现是很轻薄的材质,并不是冬天的那种西装。

    他把西装拿起来抖了两下才搭在手臂上,避免给他弄皱了,回头却见吴辉和周宇正站在他身后直愣愣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抬脚敲了一下周宇的小腿,“看什么?干活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周宇: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?!

    第155章 凶手不止一人

    沈雨清挽起衬衫袖子在梁玺身边蹲下,就见他刚测完尸温,于是随口问道:“死亡时间?”

    梁玺一见到是他忍不住露出满脸的惊喜,顿时觉得底气都足了不少,“凌晨0点-2点之间。”

    “死因呢?”沈雨清继续问道。

    “死者的头颅不见了,但是指甲发绀,这是窒息的特征。”梁玺回答的时候小心翼翼地看着他,生怕一个说错。

    沈雨清点点头,站了起来,跟祁墨方才一样,把几个屋子都看了一遍。

    从现场的血量来看,死者应该是死了有一段时间才被分尸的,凶器是这里家家户户都有的砍竹刀,所以这段空白的时间凶手明显不是去寻找分尸的工具,那么他在等什么呢?

    窒息死亡的方法有很多种,勒死、捂死、溺死都是窒息,死者人高马大的,如果要将他活活勒死或是捂死,一个人恐怕难以完成。

    “据死者的亲戚和邻居反应,死者生前恐怕树敌不少,可以说是村里有名的恶霸,从小到大几乎把村里的人都欺负了个遍。”

    祁墨走到沈雨清身边站定,与他一同望着会客厅里的血迹,弯曲的手臂上还搭着沈雨清的西装外套。

    “死者的父亲说他昨天晚上七点多出的门,当时死者并不在家,一直到今天早上六点多回家才发现死者被害,但是据隔壁的邻居说,昨晚到十点多睡觉前都没有听到有什么奇怪的动静,所以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昨晚八点到早上六点之间。”

    “是零点到两点之间。”沈雨清具体道。

    祁墨挑了挑眉,扭头看着他接着说道:“但死者父亲说他们家因为住的是两个光棍,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,常年没有锁门的习惯,所以任何人都有可能进来。”

    沈雨清忽然眉头一动,祁墨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,就见他正盯着会客厅的门延伸到标记位置的那一串滴落状血迹出神。

    沈雨清常说案发现场的血迹就是宝藏般的存在,法医的工作重点也不完全在于尸体本身,他们常常要结合案发现场的环境和痕迹物证来做更准确的判断。

    “这两排血迹太平均了。”沈雨清在门口蹲下,看着那两排血迹道。

    祁墨的眼里浮出两个问号,什么叫太平均了?

    “正常人扛一个重物是不是会扛在身体的一侧,尤其是抱着一个血淋淋的尸块,通常都不会选择双手抱在胸前吧?”沈雨清侧目看向祁墨。

    祁墨琢磨了一下沈雨清的话,重新看向那两排血迹,半晌,终于反应过来他什么意思:“你的意思是说,如果是一个人把尸块扛在身体的一侧,血迹应该集中于一排,但是这两排血迹分布均匀,是有两个人一起把死者的躯干部分抬进来的?”